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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这个改革币制,李二陛下就有些发愁。
事实上随着大唐本国商业的日益发达、对外贸易的迅速扩大,大宗交易屡见不鲜,钱款交割就成了难题。
目前流通的货币为金、铜,实际上大多数地方还是以物易物为主,流通的钱币太少。就比如朝廷收缴税款,直接言明粟米多少多少斗,丝绢多少多少匹,甚至有些地方干脆能交换的货殖都可以充作税款。
若是以往国家财政困难、国内经济低迷之时,或许并无大碍,但是随着经济越来越发达,全国多处都掀起商贸热,尤其是江南一带,不知有多少丝绸、瓷器、茶叶作坊兴起,时常雇工几十人,每年的贸易额都能达到十几万甚至数十万贯,这个时候若是继续以物易物,显然不合适。
而且以物易物最大的弊端便是换算方式的不确定,有些时候一匹丝绸可以换一头牛,但是有些时候只能换一头驴,差距太过巨大,这就给了官吏从中渔利贪墨的机会,造成百姓极大的负担。
最紧要是眼下施行商税,总不能让商贾将自己贸易的货品直接拿来低税吧?
改革币制是迫切需要的,否则将会导致刚刚兴起的商业受到极大阻碍,所造成的损失是任何一个人都不愿意见到的。
但是如何改革呢?
房俊干脆在奏报当中提到,直接确立以黄金为主要货币的制度,将白银也确定为流通货币,与铜钱一起作为辅币,同黄金主币可以互兑互换,这就是所谓的“金本位制”。
而且房俊还提到一个概念,叫做“无限法偿”,甚至长篇累牍详细予以说明,然而李二陛下看得昏头涨脑……
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李二陛下郁闷无比,字都认识,但是联系在一起,简直不知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