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許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吾看中文5kzw.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这话理直气壮,说得极好,不少御史都跟着附和。
之所以称之谓“清流言官”,便是说担任这一职责的,俱是饱读诗书的有德之士,声誉清白。在这个名声抵得上一切的年代,一个清廉的声誉,比再多的才华都重要……
所以,以宋国公萧瑀等人为首的清流言官,看似并无实权,实则掌控着帝国的舆论,谁忠谁奸,谁善谁恶,往往都是由他们一言而决。
他们是天然的审判者……
房俊若有所悟的点点头,说道:“多谢赐教。”
然后不再搭理有些迷糊的张芳,而是转过身去,从袖口里掏出一份奏折,双手平举弯腰施礼道:“微臣房俊,状告监察御史张芳,依仗其清流身份、御史职权,纵容其父鱼肉乡里、霸占良田三千顷,更将同乡王姓平民一家构陷入狱,侵占其家水田六十七亩,将王家父子定罪发配岭南,张芳其兄更将王家儿媳霸占,百般凌辱,致使王家儿媳不堪受辱而投河自尽!事发之后,当地百姓群情激愤,相拥而至官府,官府将张芳之兄缉拿归案,审判有罪。与此同时,张芳对当地官府威逼利诱,令其将兄长的兄长的罪名更正,判其无罪。陛下,有罪尚可改正,若死罪论决,可以再生乎?张芳藐视国法、丧尽天良,与禽兽何异?恳请陛下明察秋毫,为含冤死去之百姓昭雪冤屈!”
张芳浑身一个激灵,瞠目结舌,仿佛被一道天雷劈中一般!
满朝文武,目瞪口呆。
人家正弹劾你呢,你居然反手弹劾人家?
不对,不是弹劾,房俊所说的,可是“状告监察御史张芳”!
御史风闻奏事,即便有错,惩罚亦并不严厉。可若是状告御史,那事情的性质可就不一样了!虽然不至于明清那般民告官先打一顿杀威棒,已示官府之威严,可是一旦证明了纯属诬陷,那妥妥的就是一个诬告之罪!
大唐律例,诬告者反坐!
何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