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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什么,”汤旭雅淡淡道:“就是身体不舒服。”
沈芜挑眉,并不太讶异汤旭雅的回答。
说到底两人之间的关系,还没进展到可以掏心掏肺的程度。
因此她随意关心了两句注意身体之后,就将手机切换到了微博界面,刷起了微博。
手机屏幕里,刚出生的小猫咪喵喵地叫着,声音比奶油还甜,沈芜从包里掏出一颗棒棒糖,递给小朱剥开,塞进嘴里,甜蜜的滋味顿时在舌尖蔓延开来。
“沈姐,你那么喜欢猫,干嘛不自己养一只?”
小朱在背后看见了沈芜的屏幕,投其所好地推荐道:“我认识一家猫舍,养布偶的,要不给你买一只。”
“喜欢就要养,什么逻辑,”沈芜随口怼道,“我就看看,不养。”
娱乐圈养猫的女星不少,爱宠还是个吸粉神器,小朱不理解沈芜的心理,好奇地问道:“为什么不养啊?”
沈芜放下手机,一本正经地看着她,“你知道养猫要花费多少精力吗?”
小朱,“啊?”
“你知道小猫要吃什么吗?你知道什么牌子的猫粮适合什么年龄段的猫吗?你知道怎么做猫饭吗?你知道怎么陪猫玩吗?你知道猫生病了该怎么办吗?你知道……”
沈芜一口问了小朱一堆你知道开头的问句,问的她头晕眼花,才做了最后的自我总结,“养猫就跟养孩子一样,没做好当父母的准备,就千万别养。”
沈芜不是没有养过动物。
在来S市之前,她曾经在废弃的大楼里面,捡到过一只小小的猫。
那是一只白底黄花的橘猫,和沈芜初遇的时候,只比巴掌大一点,走起路来摇摇晃晃,叫声又细又小,沈芜捡到它的时候正值冬天,小小一只猫咪躲在废墟的角落里瑟瑟发抖,不见猫妈妈的痕迹。爸妈不准她养猫,沈芜就将它安置在了离家不远的一处小巷子里,每天带着食物去找它。
后来猫长大了,会认人了,沈芜在家里做作业的时候,它跳到窗户上,敲响了沈芜的玻璃窗。
沈芜小时候就很漂亮,在小小的县城里,漂亮是一种原罪,注定了要遭受许多的恶意。
她没有什么朋友,小花是她唯一的伙伴。
她以为自己能够一直陪伴小花到老,她想的很好,猫能活十几岁,那个时候她长大了,就能买自己的房子,将小花接到她的家里去养老。
直到有一天她回家的时候,没有在房间里找到藏起来的小花,反倒听到客厅里来的客人,啧啧称赞沈母有一手好手艺,今天做的龙虎斗色香味俱全。
她听见自己母亲的声音,“哎呀也是你运气好,你提着死蛇上门,就有只猫跑进来了,合该你吃到这道菜。”
她跑到厨房,在垃圾桶里,找到了被剥落的猫皮。
黄白相间的皮毛染上了鲜血,红的刺眼。
世界在眼前天旋地转,沈芜已经不太记得自己是怎么冲出去,大声质问母亲为什么吃了自己的猫,又是怎么被父亲一巴掌打掉了一颗牙,恍恍惚惚地回到房间。
她在房间里枯坐了两天,没有出门吃一口饭,也没有和父母说一句话,最后还是老师发现她几天没上课,觉得不对劲找上门来,才把她从房间里拉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