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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经文的第六十五篇,也被世人误解了,被学术奸细以及庸俗学者和所谓的哲学家断章取义了。
老子《道德经》第六十五篇原文: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
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知此两者亦稽式。常知稽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
就前面的“非以明民,将以愚之”这两句,就够学术奸细以及庸俗学者和所谓的哲学家批判了。再加上后面的“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就直接给老子哲学思想扣上“愚民政策”的帽子了。
其实!不仅仅这一篇,在前面的不少篇章里,又有“无为”、“不不尚贤”、“绝圣弃智”、“绝学无忧”等等违背(主旋律的)词语。因此!给老子扣上“愚民政策”的帽子,就非常地有理有据了。
其实!“非以明民,将以愚之”这两句跟前面讲的完全不同,并没有“愚民”的意思。虽然是讲为政之道,却并没有恶意。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
这句话的正确意思是:古代那些善于运用道、效仿自然、效仿万物生活的人,他们并不将自己聪明的一面展示出来。大智若愚,给人的印象很普通,与周围的人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