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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叶洵答应。
穆凌霜心下一喜。
她是血染沙场的将军,自然知道火药的威力,其实相比于它的威力,更让人敬畏的是它的震慑力。
若是运用得当,虽不见得能造成多大破坏力,但一定能挫敌锐气。
现如今,穆凌霜发现,叶洵有的可不是小聪明,他拥有强大的创造力。
香皂,肥皂,烈酒,马掌这些,全都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之作。
她越发明白,为何三大商行,敢借给叶洵这么多的粮草和金银,他们看重的是叶洵研制出来的东西和他的商业潜力。
三大商行掌柜,皆是精明之人,怎么可能会做赔本的买卖?ъìqυgΕtv.℃ǒΜ
不过,相对于这些,穆凌霜最敬佩的是叶洵那不骄不躁的心态。
半路。
穆凌霜撇头望向叶洵,问道:“夫君,妾身见你立下不世之功,倒是没有骄傲自满,洋洋得意的模样呀?”
“难道,你不感觉你火烧湘江,将是大夏名垂千古一战吗?”
叶洵对自己功绩的态度,是最令穆凌霜惊讶的。
凭借一己之力,力挽狂澜,灭大俞四十万兵甲,保云南五至十年无忧。
这若是寻常之人,不说居功自傲,自命不凡,目空一切,那趾高气昂,洋洋得意也是可以理解的。
毕竟这功绩在这摆着,不服不行。
但叶洵自从火烧湘江后,就感觉他将这事给忘了,从来不提,好像不是他干的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