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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大人很高兴,还没出门就高兴得不行不行的了。
若说他一点都没有纳妾的想法,那纯属扯淡。
三妻四妾,古来有之。
所谓三妻,是指“一发妻二平妻”;四妾,指的是“四偏妾”。
发妻大家都懂:你第一次结婚的对象,就叫发妻(我们都有、曾经拥有或者即将有)。然后你再娶第二个、第三个,也就是你的二老婆和三老婆,她们俩的身份就是平妻。
平妻不需向正妻行妾礼,所生子女也是嫡子女,与正妻所生嫡子女享有基本相同的继承权(但也非完全等同,正妻所生的嫡子女拥有优先继承权,平妻所生的嫡子女次之)。另外,平妻地位也不及正妻,仍需称正妻为大姊(大姐)。
因此,平妻也被称之为两头大或多头大,又有对房之称,即与正房(正妻)对等。(注:乾隆之前没有平妻一说。)
由此可见,这头手货的优势所在。
在古代,尤其是婚姻制度,最讲究的就是在这个先来后到。与之当代,刚好相反。
现在流行的趋势是:后来的干倒先到的,非法的战胜合法的。
这放在古代,笑话!给她俩胆儿她也不敢。
正妻的宣言:我是大姐,我怕谁?!
说完了妻,我们再谈妾。
妾在家庭中的地位最低。她虽然承担着生儿育女的义务,却享受不了“妻”的待遇。为什么呢?最初的原因很简单,为妻的女子,家庭出身都要高于妾。妾一般都来自卑贱低下的家庭,甚至是战败方奉献的礼品。
因此,妻为“娶”,而妾为“纳”,娶妻时送到岳家的财物被称为“聘礼”,而纳妾时给予的财物,则被称为“买妾之资”。
《唐律疏议》规定:“妾乃贱流”、“妾通买卖”、“以妾及客女为妻,徒一年半。”假如将妾升为妻,就是触犯了刑律,一但事发,是要两口子一齐服刑一年半的,而且完了照样得离异。
法律决定了做姬妾女人的非人化,由此造就了两个词的大行其道:**和虐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