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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的中央官制自有自己的特色。
总的特点是宰相的权力就越来越小了,权力越来越集中到大宋官家手里……可以认真负责任的说,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加强是从宋代逐步发展的。
整个中央官制是用设官分职、分割各级长官事权的办法来削弱其权力的。
这样,有些官只是空名,所谓“官”,其概念只是拿俸禄而已。
这类官有两种情况,第一,在宋太祖、太宗统一五代十国的过程中,留用了大批各国旧官员,使他们保持官位,领取俸禄,但不使掌握实权……只对其中认为可靠者安排一些实际职务;第二,对于宗室、外戚、勋旧,也仅授予高官,优加俸禄,而不给实职。
到了大宋真宗时,便把这些措施加以制度化。
按照这个制度,一般官员都有“官”和“差遣”两个头衔,有的官还加有“职”的头衔。
“官”只是说明他可以领取俸禄,而职才有实际的权力。
每个机关彼此互相牵制,“任非其官”的情形很普遍。
例如左、右仆射、六部尚书、侍郎、大夫、郎中、员外郎、卿、少卿等,在成为官阶的名称后,就失去了原有的意义,不再担任与官名相应的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