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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一个梦境中出现过无数次的声音,迅速刺穿了他的耳膜。来袭者像布袋子般被他直接扯过了肩膀,只奔地面。关键时刻,刘秀的身体完全不受大脑控制,本能地伸出了右手,在空中拦了一下,随即左手再次反向轻轻发力,将“刺客”缓缓横在了自家臂弯当中。
“丑奴儿!小心!” 一颗心紧张得几乎跳出嗓子眼儿,他大叫着低头下去,却看到,一张写满了惊骇的面孔。圆睁的双眼直勾勾地盯着他,仿佛只要一眨眼睛,他就会化作烟雾消散。
尖叫声戛然而止,丑奴儿的身体僵硬如木,明晃晃的铁剪子,从她手中无力地坠落,砸在地板上,发出清脆的巨响,“当啷——”
刘秀的心脏,又是猛地一抽,刹那间,有一股剧烈的刺痛,直入灵魂深处。布衣,布裙,麻鞋,从头到脚做丫鬟打扮,拎着一把根本捅不死人的铁剪子,丑奴儿这是准备重施,七年前她只身去刺杀马贼头目的故技。相隔七年,她还是像当初一样的无助,一样的绝望,唯一多出来的,就是换了衣服,在塌上扮作她吸引敌人目光的诱饵。
“狗贼,放下我家小姐!” 幔帐后的“诱饵”不知道刘秀的身份,猛地跳了起来,抓住他的胳膊,张嘴便咬。
怀中抱着阴丽华的刘秀心潮起伏剧烈,竟不知道躲闪,立刻被咬了个结结实实。一股钻心的疼痛,瞬间从胳膊,直冲他的心窝,与灵魂深处的痛楚交织在一起,让他眼前金星乱冒。
常年在厮杀中养成的习惯,让他迅速曲起左腿,准备将来袭者踹飞。然而,腿曲到一半儿,却又果断地放了下去。整个阴家,最后陪着丑奴儿准备刺杀匪首的,只有这一个女人。如果伤害到她,丑奴儿恐怕更加孤单。一边晃动身体摆脱对方的利齿,刘秀一边大声命令,“张嘴,不要咬了。我不是那个姓马的强盗,我是刘秀,真的是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