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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不可被任意驱逐和流放!”
“公民有权呆在自己国土上!”
“公民受宪法保护!”
“政府不要违宪!”
……
各界人士和媒体都很有兴趣地看着这一切,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感慨。
这些半年前还是昨天还是最无知、最愚昧、最贫穷、最不被当人看、只想着攻进南京奸-淫掳掠的满清大兵,半年后已经坐在大明首辅大臣官邸前,高喊着“公民的生命和自-由神圣不可侵犯”了。
而他们从俘虏营中放出来、真正融入大明的社会生活,最长的不过只有三个月而已。“被改造”之快、之彻底,让很多人都意想不到。而这时候,他们很多人都还是大字不识一个呢。
何况,他们的诉求点选的还很准。不是强调我们多么热爱大明,也不是强调我们被送回去后会多可怜,而是紧紧抓住《大明宪法》这一点,抓住自己已经是大明公民的事实:我们不管我们半年前是什么人,反正我们只知道自己现在就是大明公民。在北清被关押的那几千明军战俘是大明公民,我们也是大明公民,谁也不比谁命贱。我们什么法也没犯,政府如果把我们强迫送出境,那就是违反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