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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此追了大约半个小时之后,姜斌他们发现有一个人的自行车丢了。正在那跳脚的大骂,周围也围了好几个看热闹的。一问才知道,这个人自行车就停放在电报局的门口。结果出来后,他的自行车就不见了踪影。
姜斌等人立刻就开始询问时间,结果发现他们相差的时间,应该只有二十来分钟了。这是近了。不过呢,对方骑上了自行车后,速度肯定是快了起来。
按理说,这个年头的自行车绝对是大件了。可是作为陪读的重庆,自行车总量可是不少的。因此,用找车的方式找人,未必就会有效果。而且自行车速度快。从旁边骑过去,和走过去效果是不一样的。
走过去的话,时间长,路人可能因为对方满头大汗的,还能多看两眼。但是骑自行车则是不然,他不可能在人行道上骑那么招摇。肯定是在街道两侧骑行。而路人走在人行道上,多半不会注意道路上的自行车。再者骑行的速度快,可能嗖一下就擦肩而过了。看也不会看的那么仔细。
接下来果然如同姜斌所料的那样,一连换了好几个路口,都没有在走访到有用的情况。不过姜斌等人仔细冷静分析了一下。觉得对方虽然受了伤,但是应该不重。血可能都已经止住了。
不然血一直流,哪怕是出血量不多,时间一长半边身子也得染红,即便是对方拿个外套在外面挡住,遮住,恐怕都会把外套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