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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有亮,李维正便出发去皇城了,他是专职武每月的大朝外,平时每天的朝会可以不用参加,但必须和文官一样,天不亮就得到署衙报道。
昨晚和叶天明不愉快,严重地影响了他的升官的喜悦,使他平添了一桩心事,这件事他当然不会放弃,但叶天明正在气头上,这两天他也暂时不能去,等他消消气再说。
现在更重要是他的第一天上任,他能否走好这第一步,直接关系到他的前途,尤其副千户赵岳似乎对他极为不满,他要把此人的不满先削除掉。
李维正骑马来到了正阳门前,他翻身下马,准备将马交给了驻守正门的金卫士兵,李维正的马是得自朱棣的赏赐,这匹马最早是北元皇帝脱古思帖木尔的坐骑,捕鱼儿之战中脱古思帖木尔阵亡,这匹马就被北元太尉乃儿不花所得,成了他最心爱的三匹坐骑之一,是一匹千里挑一的宝马良驹,李维正给它起名为‘凌志’,它的出现引来了无数金吾卫士兵热切的眼光。
这时,身后忽然传来了一阵感叹声,“又看到这匹宝马了。”
李维正急忙回头,只见身后也驰来一名锦衣卫官员,马上的人约三十五六岁,身材高挑,神色冷峻,目光炯炯有神,他也身着一身金色飞鱼服,正是五所的千户冷千秋,冷千秋原是三所的千户,因费天退仕,二个月前刚被调到五所,此人平时很少说话,对人也总是一副冷冰冰地样子,除了指挥使外,他对谁的帐都不买,他杀人心狠手辣,极喜用凌迟酷刑,在锦衣卫中号称‘冷人厨’,与‘赵屠夫’赵岳一起被称为锦衣卫的两大杀人狂。
不过他也有一个嗜好,就是爱马如命,每次去抄官员的家,他总是先查看一遍被抄人家的马厩,若有看中地马,他就会用两匹劣马换走,或者用市价买下,此事也曾被御史弹劾过,不过因他并非是无偿占有,朱元璋也没有深究他的罪责,他至今已经有了两百多匹好马,还专门在郊外买下一座农庄来饲养。
李维正这匹宝马他早在半月前就注意到了,为此,他一直羡慕不已,只是和李维正不熟,也不好多说什么,李维正是在昨天和他认识,见他过来,便拱手笑道:“冷千户早。”
冷千秋笑着点了点头,他翻身下马,走过来轻轻地抚摸这匹千里马,感慨地说道:“这匹虽是来自漠北,但他其实是一匹纯种的阿拉伯马,李千户可知道?”
李维正只知道自己的马是匹好马,具体怎么好,他却不大懂,他便笑着请教道:“请冷千户赐教。
”
冷千秋虽然极不爱说话。但提到马却是个例外。他摸了摸马鬃道:“你看见没有。这匹马全身光滑无杂毛。脖子长。尾巴高高耸起。你知道是何故?”
不等李维正疑问。他便接着道:“这是因为它有独特地骨骼比例。其他品种地马一般由十八根肋骨、六根腰骨和十八根尾椎骨构成。而阿拉伯马却是‘十七—五—十六’地结构。这就使得它地外形极为优雅。而且这种马有极大地耐力。在奔跑中仿佛是‘悬浮’在空中。它可以长途奔跑而不吃不喝。受伤时伤口会很快愈合。尤其当它激动和鼓起勇气时。它就会很自然地表现出一种王者地特质。李千户得到了这匹马。说实话。我是羡慕得连觉都睡不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