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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六委屈地叫嚷了起来。
“你还好意思说,吃着碗里瞧着锅里的,没有东家你能有白饭吃?不吃是吧,不吃给我,我还没吃饱呢。”
张小五冷酷无情,抢过了他的饭碗。
“别别别,我说还不成吗!”
张小六护着碗,痛快道:“我去年进城讨生活的时候,看见过刘刀疤跟人干架,那厮袖子一撸,臂上好大一个刀疤脸的狼头刺身!”
“城里的地痞都说,他以前是做无本买卖的。现在表面上是金盆洗手了,其实背地里还在做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呢!”
在大兴国,身上纹刺青的只有三种人。
入伍的军人,会在手臂上纹上旗号。
被流放的囚徒,会在脸上刺字,称为黥刑,表明犯人身份。
以及土匪,为表落草为寇,永不从良,也会在身上刺青。
除此之外,就是地痞恶霸也不敢纹身,免得被当成土匪,稀里糊涂掉了脑袋。
这个推测,有理有据,令人信服。
杨明开始有点慌了。
那二十万两,果然是黑钱啊!
怪不得姓刘的丢了钱却不报官。
杨明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别人。
他决定,先下手为强!
“今天给你加个鸡腿。”
他撂下这句话,转头又去找张三了:“张公啊,我突然觉得这村子太不安全了啊。我想修个围墙,另外再招些人手,组建一个保安队。”
张三牙疼道:“什么?什么保安队?”
“就是招三五十个壮丁,平时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