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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昂被黄琬授予专权之任,正式接手了谯县之内的5千人马。
这支挂着州兵皮的私兵队5,终于有了正规编制,有资格使用只有官军才配拥有的铠甲和弩具了。
按道理来说,各家是不允许私藏甲胄、弩具的,可是到用的时候,各家又能拿出不少来。
此事虽说奇怪,但其中缘由,众人心知肚明,连黄琬也没有过问。
当然甲胄、弩具的量也不多,谁也不会在家屯太多违禁品,这东西太多了意义也不大,毕竟谁也不准备造反。
而缺少甲胄,士兵的防御力就差了1大截。为了保证军队战力,曹昂便给曹家部曲统1换上了皮甲。
曹昂之前偷着制作了两千具皮甲,1直当作压箱底的货,正好派上用场。虽说皮甲也是甲,但毕竟不是铁制品,外面罩了号衣,也看不出来。
到了点兵那天,别人家的军队,无论是穿的还是手中的兵器,俱是5花8门,1看便是杂牌。
唯有曹家的部队,清1色的土色短褐,头戴竹笠帽,手持长矛,威武雄壮,精兵气质,勃然而发。
对外曹家宣称,连夜发动族人,制作衣衫,又拿出生铁千斤,打造了3千的矛头。至于曹家为什么能有3千根矛杆,那就没人提了。
看着斗志昂扬的曹家军,曹昂也甚是欣慰。虽然跟自己指挥过的精锐没得比,但这已经算是1个好的开始。
5千人马,曹昂也不设部,直接统属十曲,算是最大限度地扁平化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