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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团海雾飘过,卷住了船只的身影。浓雾深处,传来魔鬼的狞笑:“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魔鬼,简直就是魔鬼!”从来没有怜悯之心的高胖子从灌木丛中钻出来,铁青着脸走向自己的营地。刚才看到的惨烈景象让他怒火中烧,此刻,他不得不承认自己当年救了一头禽兽,不,是一头禽兽不如的魔鬼。
老镖头张怀仁走在高胖子前面不远处,强压住胃肠处传来的翻滚。一辈子刀头舔血,他却从来没有看过这么残忍的杀戮。眼下队伍已经走到了依列河与伊克塞河交叉口,这里是西域中少见的膏腴之地,河汉纵横,水草丰美。当地部落因为富庶而热情好客。往年商队走到这里,隔着十余里就能听见姑娘们热情奔放的歌声,而今天,同样是收获季节,四周却静悄悄听不到半点人语。
高胖子看起来肥胖笨重,身手和感觉却不比镖师们差。若没有这身本事,年青时他也不可能带着自己的商队行走西域。刚才询着尸臭味道,胖子解开了心中的迷惑。在伊克塞河岸边的灌木丛中,躺着几乎整整一个部落的人,不分男女老幼被铁丝捆着手脚,每个人身上都有刺刀扎过的痕迹。
“呜——”一只红着眼睛的野狼低低吼叫着,慢慢的跟上胖子。每天在尸体中间追逐撒欢,畜生的毛皮被丰厚的人脂滋润得水滑。这种低智力的牲畜只知道人肉鲜美,见胖子倒背着手,以为他是一个即将被杀的囚犯,兴奋得两眼冒出幽幽蓝光。
“该死!”高德勇猛然转身,一支弩箭结果了野狼的性命。前路艰难,他不愿意浪费资源。慢慢走到野狼尸体前,将精钢打造的弩箭拔出来,收进箭囊。手中这把是原装的武侯连环弩,这工艺,这材质,这威力高胖子不相信世间能找出第二把。除了装填有些麻烦,此弩威力不亚于三眼火铳。这是他花了重金从徐增寿手中骗来的,视若救命利器。以商人的特有的目光,高胖子能感觉倒这弩与后来怀柔仿制品的细微差别。
“呜~呜~呜~”耳畔又传来几声狼吟,鼻孔处随即传来一阵令人恶心的臭味。坏了,今天过于托大,高德勇的后背猛然崩得笔直,将弩交于左手,右手于腰间轻轻一按,一把软剑腾地弹出,寒光挥动处,激起一片血浪。
扑来的野狼被高德勇一剑斩成了两段,其他几头作势欲扑的野狼受惊,夹着尾巴逃向草丛。胖子持剑环视,草丛中寒光点点,在暮色中显得清冷异常。是野狼群,吃饱了腐肉的它们将高德勇与张怀仁当成了入侵者,愤怒的团结起来保护自己的食物。随着阵阵悉悉窣窣,灌木丛中寒光越聚越多,越聚越浓的,渐渐围拢成一个半圆。
走在前面的老镖师张怀仁也发觉了状态部队,撮着嘴唇发出一声呼哨,倒退着回到胖子身边。他知道高德勇射狼泄愤,却没想到杀一头狼引出这么大麻烦。此地没有高山阻隔,狼嚎可以传出很远,如果贸然用火铳射击,枪声很有可能招来帖木儿麾下的武士。
一路行来,老镖师张怀仁已经体会到了帖木儿手下武士的凶残。选择依列河南岸灌木丛作为掩护是明智之举,通过几天的潜行与小心观察,大伙已经发现帖木儿先锋部队的动向。他们走的亦是这条古丝绸之路,与普通商队不同的是,沿途只要碰上人,要么被协裹进军中,成为赶着牲口前进的奴隶,要么被杀死,尸体被藏在灌木丛里。几天功夫,高胖子与镖师们已经发现了无数具尸体。从服色上看,他们有的是商人,有的是沿岸部落的牧民。越*近热海,尸体越有增多迹象。为了保护这次远征的秘密,帖木儿几乎杀光了沿途所有知情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