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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郡陆家当然不惧兰陵萧家,可他只是陆家底下的一条狗而已,连仆人都算不上,又怎么敢在萧明府面前蹦跶。
大唐的商贾地位是极其低下的,虽然拥有财产,可在豪门大户的眼里根本就连农民都不如,得不到一丝的尊重,唐律之中甚至明文规定了商贾不得与君子同食、不得入伍、不得入仕、不得骑马、不得着锦。
若是农民落难了,又或者被权贵欺压了,士子们不顾自身安危去帮一把,还可以振振有词地说只为还世间一个清平,还农民一个公道。十有**是能博个不畏权贵的好名声的,受用无穷。
但绝不会有任何一个士子会跟商贾多说一句话,更别提帮助他们了,不朝落难的商贾多踩上一脚,就已经是士人们的仁慈了。
李世民对于在长安居住和从事经营的胡商倒是会提供保护。在胡汉一体的基础政策下,胡商的日子不算太难过,这也使得唐朝长安成为了国际贸易中心,促进了经济繁荣。
作为回报,胡商在世界各地经营之时,到处传播大唐文化,加强了世界对大唐的认同,这才有了万邦来朝的盛况。
但对于大唐本土的商人,李世民是极为鄙夷的,视经商为贱业,认为商人不事生产,只会倒买倒卖,投机取巧,窃取农民的果实,令人不耻。
明明李世民在位后期,缺钱缺得厉害,为了补贴连年战争消耗的经费,甚至组织各级衙门向朝廷借钱,设了个“捉钱令史”。每一个捉钱令史要从朝廷借五万文钱,每年向朝廷缴纳利息四万八千文钱,年利率为百分之九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