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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顿,西雅图。
“这见鬼的天气!”
一名中年白人警察低声咒骂着压住警帽,却完全挡不住越来越大的雨,他浑身都被淋了个湿透,却还得提着警棍维持秩序。他期盼着能早点回家,舒舒服服泡上个热水澡,吃点烤鸡,但眼前挤挤挨挨看不到尽头的人群简直让他绝望。
“见鬼了,怎么这么多人!”
“今晚是Monster乐队复出演出,你知道这支摇滚乐队有多有名。”
另一名同样狼狈的警察呵呵笑道,用警棍狠狠把不远处明明前面有人跌倒,却仍一个劲往前挤的人群赶开:“嘿,都给我让开点,没见前边有人摔倒了吗!”
“Monster乐队?这乐队不是在两个月前解散了吗,我还陪吉米去看了他们最后散场演出,回来后这小子没出息哭了三天。”
中年警察过来帮忙,像牧羊犬般赶着乱哄哄的人群排好队。聚集在这里的不仅有年轻人,还有中年人,甚至是老人,但他们脸上全是高兴激动的笑,大部分人身上都穿着印有主队乐手头像的T恤,他们大声嚷着,唱着乐队成名曲,即使警棍也无法打散这种热烈疯狂的氛围。
“解散?不!Monster永不解散!”
一个年轻干瘦男人激动尖叫道,他身上的白T恤完全被雨淋湿,雨水浸得白体恤略显暗色,T恤上印着的人像色彩也越发浓重。
那是个阴郁英俊的青年,他黑发微卷,皮肤苍白,蔚蓝双眼深邃,如有魔力般吸引所有人的眼球。完全不像个搞摇滚的,穿上身礼服倒更像要去维亚纳金色大厅弹钢琴演出。
“上帝撒旦保佑,奥迪尔的病好了!”
旁边那个穿紧身热裤的金发碧眼辣妹激动到哭花了眼影,和年轻男人兴奋拥吻在了一起,那种热情简直要让冰冷的雨水都染上温度。
“哦我的上帝,现在的年轻人。”
中年警察摇头,板着脸让他们滚回队伍里去,自言自语:“奥迪尔,我好像听吉米说过这名字,好像是敲架子鼓的?”
“是乐队主唱加吉他手,上过奥莱普深夜秀,女人们都爱他。“
另一名警察耸了耸肩:“好吧,我也喜欢,这小子唱歌真不错。”
中年警察:“他得绝症了?”
“谁知道呢,当时乐队快解散了传言满天飞,现在看来该不是什么大事——嘿,不要逆着人群走,出口通道在那边!”
警察大声呵斥赶过去,要把那个好像食死徒狂粉般披斗篷的逆行男人拦住,但很快他就回来了,神情古怪,做贼似的左右四顾,激动跟中年警察低声耳语:“老兄,真人,是真人!你一定不敢相信我刚才看到了谁,是奥迪尔!”
“你眼花了吧,前面演唱会都开始了,主唱怎么可能在这里。”
中年警察不信:“再说了,他要出现在这里不怕被粉丝撕碎?”
年轻警察急切道:“是真的奥迪尔,一定是他,我不会认错!”
中年警察无所谓的摇头:“好吧好吧,那么,你找他要签名了吗?”
年轻警察顿时愣住:“我,见鬼的,上帝啊,我忘了……”
披着长披风的青年一路远离拥挤人群,他走的极快,袍角翻飞,如果有人细看就能发现雨水落到这披风上就会被自然弹开,完全无法浸湿渗透进去。
他一直走到停车场深处,坐进了那辆加长版黑色凯迪拉克后座,平躺下来,闭上双眼。
下一刻,青年的身影出现在一处美式复古乡村酒吧里,这酒吧非常大,几乎堪比半个足球场,酒吧四方墙壁上挂着各种狼的头颅。这的桌椅皆是订制的,比正常型号都要更宽大,十几个客人正在酒吧中闲聊喝酒,青年出现时所有人都望向他。
不,他们不是人,全都是体型毛发颜色各异的狼人!看青年进来,数头狼人露出忌惮神情,直接消失在酒吧里。剩下的狼人全是更高大强壮的,其中一头身高近两米的黑毛狼人大口喝干杯子里的啤酒,盯着遮住青年面容身形的斗篷懒洋洋粗哑道:
“我说魔鬼商人,你什么时候才肯脱下这碍眼的破斗篷。”
“就是,我们狼人可从来不穿什么披风。”
旁边一头狼人搭腔,它打了个充满兽腥味的饱嗝,猩红舌头舔过黄色獠牙:“除非你不是狼人……但你要不是狼人,怎么会在我们狼人联盟里面?”
“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嗷呜——”
别狼像是听到什么好玩笑话似的全都嘿嘿哈哈笑了起来,狼嚎声混杂着笑声简直仿若群魔乱舞,但它们在猖狂大笑同时,所有狼眼都紧盯着魔鬼商人。
当看他停下转向这边时,为首的黑毛狼人停止大笑,狼眼森森。
“瑞莱,你的灵魂才三点二克,还不如我的老二重。”
魔鬼商人嗤笑,光从声音就能听出他的桀骜与张扬:“有空关心我什么时候换上狼皮,不如赶紧去看病,省的被驱魔人一枪崩了——还是说,你打算跟我来场灵魂买卖?”
他这挑衅意味极强的话一出,黑毛狼人那边竟然没有回应,它后颈狼毛竖立,紧紧闭着嘴,竟有几分忌惮。
“嗤,废物。”
魔鬼商人不屑嘲讽,走到调酒台前,脚下木地板咯吱作响。
“联盟驻地内禁止灵魂买卖。”
前台酒保咕哝着,他是个肥胖的中年白人,眼袋很重,叼着根大·麻烟吞云吐雾,脸上肥肉堆在一起。
“我愿意遵守联盟规则,只要没有蠢货威胁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