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吃肉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吾看中文5kzw.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丁校尉把画像给祝缨,常校尉咳嗽一声:“这是我辖内的事,不好劳烦祝大人啦。”
祝缨已将三张画像看完了,第一张是个瘦子,毛六,二十三岁。还有一个完全看不出来特点的叫娄七,一般人画像,画师总会将自己印象最深的特点给画出来,娄七这张就完全看不出来,如果硬要说的话,就是:这是一个男人。
看得出画师已经很努力了,他给娄七画了点青胡茬,连胡茬的形状都没有任何的特点。
最后一张叫王大虎——此人五大三粗。
三人与河西里正的描述居然出奇的一致。丁校尉低声道:“我调过来的时候,还不见思城县有这几个人,恐怕是新来的犯人!”
祝缨唤来河西村的里正,道:“你来看一看。”
河西村里正小跑上前,道:“小人也是听他们说的,很像!”
祝缨道:“拿到村子里,给老翁认一认。”
常校尉不耐烦到了一半,听到“认一认”,问道:“怎么?你们见过?”
丁校尉道:“在咱们这儿犯了案了!他们怎么跑的?”
常校尉笑道:“老丁,审我呢?”
赵苏已经拿了画像纵马回村了,过了一刻回来,道:“义父,就是这个王大虎!”
祝缨道:“常校尉,得给我个说法了!这三人犯的案子可非止一桩!再者,思城县的驻军跑到我这里来,没有说法的吗?”
常校尉一噎,丁校尉咳嗽一声,道:“校尉,要不你补个文书?”
常校尉脸色变得难看了,但又不能拂袖而去,三个重犯在他手里跑了,还犯了命案,他哪里敢就此离开?这三个人不止在福禄县犯了案,他们在思城县也是杀人逃跑的主儿!否则常校尉也不能亲自带了二、三十人来捉拿!
他们这一路,只能跟着这三人杀人的踪迹来追!
他的面色阴晴不定,看看祝缨又看看丁校尉,还是觉得丁校尉更可恶,又觉得祝缨讨厌。他手里是逃了五个人的,已抓回了两个,据二人供述,他们五人合作出逃,然后就分成两股。他据口供以及命案、失窃案追到了福禄县。
也不能怪他不移文就追过来,福禄县好些年没个驻军了,本来这一片也勉强归他巡护的,当然他一般也不过来。现在又急着捉拿重犯,怕他们将事情闹大,所以什么文书?没有的!先抓到人再说。
他也不喜欢祝缨与丁校尉,常校尉手下的兵,也有一些与丁校尉的手下是同乡。因为丰堡哗变的事情,消息灵通的人渐渐传了一点出来,原来他们嫌弃的鸟不拉屎的福禄县,居然有钱可以拿!常校尉手下的兵听了,虽不哗变,心里也懒洋洋的,做事不免懈怠,叫这几个重犯给跑了!
带着成见来的,常校尉言语中不就免带出来了一点。他也嫌弃祝缨虽然有眼无珠,还孝敬丁校尉?什么破官儿?也是个没骨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