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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同看一眼那边一对已经停下来的“表兄弟”,答应一声就去找关丞。祝缨这边将兄妹俩打发走,顾同又跑了过来:“老师!!!”
“这是怎么了?”
“您办成了!真不简单!山上山下好些年没这样过了,出了事儿,就是打。据说在很久以前有过捉了对方的犯人交还对方的事迹,但早已模糊不清了。”
祝缨看他有点兴奋,道:“还没完呢,奏本还没递上去,你帮忙了没啊?”
“我这就去。”顾同又兴兴头头地跑了过去。
祝缨回家先换了衣服在书房里写奏本。记述了事件的经过、自己查访的过程、证据以及判罚的依据。然后写了自己与阿苏洞主的约定、属地管辖、互相知会。
奏本的最后写了自己的观点:总体还是要对方与自己一致,不一致而不能劝说的地方就先保留对方的习俗。
然后铺开一张纸,打起了《法典》的草稿,律法虽然是她的长项,让她现编一套还是太难。她寻思着瑛族本身也没个《法典》,弄得太复杂也不像。就先仿着她背过的律法分部,然后往里面填自己需要写的内容。
最先写的就是“继承”,将女儿也列为有同样继承权的人,只要还姓娘家的姓、生的孩子也随母姓,就不算“出嫁”。她有意模糊了嫁娶与入赘的区别,如果没有意外的话,朝廷里读到的人将会以为这是一种并不鄙视的“招赘”。
她又将“杀伤”里面夫杀妻减刑,而妻杀夫加重的一条抹去了,特意写“互相杀伤”。
凡她之前看不顺眼的律条,在这新的《法典》里想改则改。什么“变法”?不如自己造一个。
唯有这“人有贵贱”阿苏家比朝廷分得还狠,她实在是没办法在这上面明写。只能含恨不写。
她这里草稿打好,苏媛那边奏本的草稿也写好了。晚饭后,苏媛捧着她写的奏本来请祝缨给修改。
祝缨看她已掌握了写奏本的要领,先敬问皇帝,再谈正事,道:“照着这个模子写,总是出不了大格子的。”
苏媛道:“那咱们的《法典》怎么写?我想照着上回写的那样,您看?”她问得有点小心翼翼的。
祝缨道:“行。你的草稿给我看一下。”
苏媛苦笑着拿了几张添改过的纸:“就这点儿,没想好怎么写。”
祝缨提起笔来道:“呐,律,先分几章,再往里面填内容。你现在要的,让人知道你与儿子并无差别,就照这个写。不要写什么儿、女的差别就行,也不要写什么夫妻有差。什么都不要特意去表白,更不要写只要女儿厉害了就能如何如何。把男人女人当成一样的人,很难吗?”
“是有点难,他们不如我。”苏媛说,“阿叔你和我阿爸除外。阿叔,那要怎么写?我们断事,没个明确的法,怪随心的。阿爸嫌写了下来就像被捆住了手脚,我也说不清哪些事到底用哪些刑。”
祝缨道:“那这样,我来填,最后你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