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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全审判中心。
一通你来我往的争论后,法官一敲小木锤,宣判道。
“根据以上证据,判决被告弦子向宋宁及通浪公司赔偿367万元整。请问当事人是否接受此判决!”
听到这个判决,弦子脸色煞白,最终却无力的低下了头。
虽然从通浪一开始起诉的一千万,降低到了三百六十七万元,可这一笔钱,根本不是弦子能够负担得起的。
在一道道闪光灯亮起的同时,弦子声音颤抖,
“我……我接受!”
众多围观的媒体,包括被邀请过来参与这次判决的代表,听到这个判决后,滋味难明。
他们很清楚,这个判决一出,必将在整个华国引起巨大的震撼。
而吉全的判决确定,其他地点,对其他人的判决也即将八九不离十。
而这三百多万的高额赔偿款,将是整个华国有史以来最高的个人侵犯名誉权赔偿金额,也给予整个华国人一个震撼。
名誉权这个词语的含金量,也将在无数人心中刷新。
很快,案子宣判结果也被宣传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