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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秉忠听到这,心头稍定。(百度搜索:,看小说最快更新)虽然说对方有马队,自己这里是步兵,在平原上步骑殊势。本不易敌。但是自己这是经制的官兵,对方只不过是响马盗而已,便没什么可怕之处。己方只要列好阵势,严阵以待,加上火铳和弓箭,对方能讨的了什么好去?
想到此,何秉忠手心微微有些发热。他自幼苦练刀马武艺。临阵亲冒矢石,身上不知受了多少刀箭枪伤,只是他为人不善言辞,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讨好上官,与同僚交情也淡漠,家中又无多余的银子打点,官职一直半死不活的吊在那,也没有什么升迁的机会。便是那些分享功劳,借势提拔的好事,也从来没有他何某人的份。
今天或许就是自己的机会?身后的钦差正使。乃是当今权势滔天严阁老的长孙。只要护住了他的安危,自己的就搭上了一个大贵人,凭这份人脉,还怕不能高官厚禄指日高升?
片刻之间,这位何游击的心里已经转过了无数的念头。只觉得一条金光大道就在眼前,唯一要考虑的就是如何抢在锦衣卫前面,把那些响马杀的落花流水。激动之下,他连声音似乎都有些变调,高喊道:“火铳手,备!长枪手,抵!”
此时马蹄踏地之声响起,只见一道烟尘已经卷地而来。为首之人,身材高挑,一件火红的斗篷在日光下格外显眼。跨下胭脂桃花马,也是匹良驹,风驰电掣,煞是迅疾。眼看离钦差队伍近了,这为首的红衣骑士却已抢先飞出,直扑官军阵中而来。
“找死!”何秉忠从牙缝里挤出这两个字。这是哪来的玩命强盗,莫非三国水浒听多了,还想玩什么单骑冲阵的把戏不成?自己今日督队有责,否则真想亲自飞马过去,砍下这强盗的人头来。
堪堪离的近了些,却发现火红斗篷下的人,竟然还是个女子!头上红绢帕罩头,身上火红短袄,大红马面裙内衬红褶裤,脚上是一双虎头靴,生的身材高挑,不输男儿,手中擎着一口鬼头钢刀直奔官军队伍里就冲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