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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是在兰芳大公国实行自由贸易,兰芳不能以任何理由限制任何商品的进口和出口。朱济世知道这一条是针对鸦片的!不过兰芳这儿的情况和中国国内不同,并没有鸦片滥用的情况存在。兰芳华人都忙着赚钱发家,同英国本土的国民差不多,所以鸦片的市场狭小。()之前兰芳公司统治时也不禁鸦片。因此朱济世只是提出兰芳的贸易政策追随英国,凡是英国本土管制的商品,兰芳也同样管制。对此,文咸总督表示了同意。
第七条有点意思,这是兰芳方面提出的“兰芳公民赴英国属地工作许可及权益保护”的要求。说得通俗一点,就是允许兰芳公民去大英帝国的属地打工,并且由兰芳向兰芳劳工集中地点派出领事,以保护劳工权益。对此,文咸也没有异议,这个时代英国是资产阶级专政,对于廉价劳动力,资产阶级表示非常欢迎,没有任何将劳工当在国门之外,以使本国劳动力价格上涨的意思。
第八条还是和劳务输出有关,也是朱济世提出的。要求大英帝国对领属地之外的英属兰芳公民提供保护!换句话说,只要持有兰芳大公国政府颁发的身份证明的人,在英国领属地之外被人欺负了,大英帝国有义务庇护一二……
而这个第八条居然是目前争议最大的!
“杰森,第八条的确有些麻烦,文咸做不了主的。”安德鲁.琼斯放下条约草稿,摇了摇头道,“兰芳的特殊性是明摆着的,这是一个华人国家,同四万万中国人的联系异常紧密,而现在……清国并没有向任何外国派出外交官,也没有想过要保护侨民利益。如果兰芳向海外的中国侨民颁发身份证明的话,英国岂不是要负责保护他们的权益了?文咸肯定知道在荷属东印度是经常有排华事件发生的,他不想招惹这样的麻烦。”
有些话安德鲁.琼斯还是没有和朱济世挑明,大英帝国的保护国或保护地不过是个殖民地、半殖民地的名分,不等英国一定会保护那些国家和人民的!特别是那些被保护国的人民还不是白人!
“唔……”朱济世眯起眼睛,手指无意识地敲打着书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