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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艾丽丝特意从国都定做的。”格瑞丝把衣服给孟翰穿好,看着孟翰穿上之后精神饱满的模样,心中十分的欢喜:“昨天才刚刚送到,正好今天就可以穿出来。”
“原来我们已经有钱到这种地步了吗?”孟翰看着衣服上用金线缠绕成的极具艺术感的纽扣,忍不住感叹了一声,然后摇了摇头,示意格瑞丝带路,走了出去。从内心来说,孟翰还是喜欢自己前世穿的纯棉衣物,舒服啊,比这劳什子贵族服饰要舒服太多。不过,他的喜好看在身边人的眼中,却是变成了领主大人体恤众人辛苦,和大家同甘共苦。
升子爵,黄沙镇升级成黄沙城,孟翰担任城主,这在十天前孟翰就知道了,一点都不意外。在那个略微有些发福的传令官宣布完大公陛下的命令之后,孟翰就笑嘻嘻的请传令官到自己的城堡内专门的接待厅坐坐。
“约瑟夫阁下,欢迎来到黄沙城。”这些官员们,只要对孟翰客气,孟翰也绝不会表露出什么厌恶。从这点来说,传令官约瑟夫就是一个很知情知趣的人,除了宣布大公陛下的命令之外,没有做任何的多余的事情。
“恭喜子爵阁下。”看起来约瑟夫很会做人,一直都是笑脸相待,对孟翰很客气,不但没有京官的那种看不起人,反倒是十分的让人有好感。
“阁下远道而来,我这里也没有什么太好的招待,只有一点本地的丝织的土特产,阁下可千万不要拒绝。”官场在哪里都一样,连异界也不例外,孟翰客套两句,马上就先把自己的孝敬准备好。
听到丝织的土特产几个字,约瑟夫阁下的那张笑脸几乎要盛开出一朵花来。在黄沙城的丝织土特产,除了丝绸,还有什么?这可是比金币还要好的东西,几乎在瞬间,约瑟夫阁下原本已经看不太清楚的小眼睛就已经眯的快要看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