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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认定了方向,孟翰也不讲究什么贵族的身份做派,直接和丹尼尔丹尼斯兄弟说了一声,叫他们就呆在这边,用白石头练手。同时让跟着孟翰过来的一个格瑞丝的助理通知格瑞丝,自己以后就在这边住了,有什么事情,就过来通知。
矮人大师要回到工地,孟翰千叮咛万嘱咐,修建城堡,千万不要现在动工白宫,因为他有重要的设计。大师虽然大惑不解,但对他的新发明似乎很感兴趣,但不知道他做什么,不过还是飞快的答应。反正孟翰要做的,肯定和白宫有关,一切到时候就能知道。
为了一个抽水马桶,孟翰豁出去了。这次他要是不达到目的,绝不返回黄沙镇。一头扎在采石场,继续疯狂的修炼起来。
最开始,就是凝练地刺,要把地刺缩小到真如绣花针一般。接下来就是控制地刺的准确释放,只有释放在准确的地点,才能够达到雕琢石块内部的目的。最后的终极目标,就是能够雕琢马桶的回水弯,成功的早出一个马桶来。
这一静下心来,孟翰就立刻进入了修炼的状态当中。中国有句古话,叫做书读百遍,其义自见。似乎魔法也一样。当孟翰再次埋头苦练数千次之后,马上发现了一些连精灵族的法神阁下似乎都没有领悟到的一些细微之处。
孟翰的地刺术,是精灵族的法神阁下亲自用强大的精神力引导孟翰身上的魔力控制魔法元素释放之后学会的,其中直接就包含了法神阁下对地刺术的理解。和那本魔法书里面干巴巴的理论完全不同,这也导致孟翰学习的地刺术,天生就比普通的地刺术似乎高一个等级。
在这种情况下,孟翰又发疯一般的狂练习地刺,前后算起来,足有上万次。一万次的实践经验,足够孟翰领悟到那一点点的超越法神的精妙之处了。毕竟法神阁下也不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就练习地刺术的。再说,法神阁下似乎也只是练习标准的地刺术,并没有如孟翰这般试图去改造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