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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边想着,随意问道:“苗公公这是看的什么?兵书战策么?”
苗逵听他一问,眉开眼笑地道:“非也非也,这本是平话,叫《西厢记》,讲的是唐代一位书生和相国千金地故事,呵呵,十分有趣,十分有趣”。
西厢记杨凌自然是知道的,不过太监看爱情小说,倒是有点好笑了,杨凌忍俊不禁,又不便让他难堪,忙捂住嘴咳了一声,说道:“喔,愿普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一曲西厢记宇内夺魁,确是一本好书”。
苗逵如逢知已,喜道:“是啊是啊,确实是好书啊,这张生真是个痴情种子,‘十年不识君王面,始信婵娟解误人’,为了能多见上佳人几面,竟不怕误了赶考之期,在寺中长住。也是天作之合,叛贼孙飞虎包围普救寺,欲夺莺莺为妻。
嗳,这普救寺国公听说过吗?这寺庙就在咱们上次兵围中条山时,山下的蒲州城旁,唉,若早看过此书,我当去游赏一番才是。”
他长吁短叹地遗憾一番,才道:“那莺莺小姐便提出五便三计:第一计献身于贼;第二计献尸于贼;第三计:不拣何人,杀退贼军者,情愿与其结成秦晋。莺莺小姐真是绝顶聪明啊,别人闻贼兵围山,皆惊慌失措,唯她能想出妙计,由此上,才引出了书生张珙……”。
苗逵说的眉飞色舞,杨凌则耐着性子听太监说书,好不容易苗公公讲地尽兴了。抱着他的宝贝书告辞离去,杨凌才苦笑一声,继续想着诱出李福达的潜伏势力的方法。
“嗳用什么计策除掉李福达隐在军中的势力呢?五便三计,莺莺小姐那也算妙计?妙个屁,不就是要么自尽保清白,要么许身于贼保家人,要么临时招贤纳士,重赏之下寻勇夫么?要是我家韵儿在。说不定倒真能想出几个妙计。
不过那莺莺小姐有倾国倾城之容,西子太真之颜,说不定是真地了,否则那叛军也不会离开中条山,特意跑去普救寺掳人了。莺儿,不知那莺莺比起莺儿如何?十年不识君王面,始信婵娟解误人,这一点我却比不上张生了。于国于民,我都不能只记得个人私情啊”。
一个人苦思一件事情的解决之法时,殚精竭虑而不得其法,却因满脑子都是这个问题,而偶能因彼及此。触类旁通。杨凌此刻就是这样,那‘十年不识君王面,始信婵娟解误人’之语自嘴里反复说了两遍,忽地触动脑中一线灵光。他立即坐直了身子,细细地思索了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烛花啪地一响,室内的灯光摇曳了一下,杨凌地嘴角也牵起了一丝狡狯的笑意……
各路将领恭立在校场之内,六个方阵,由杨凌和苗逵的亲兵以及井径驿的驻军组成,各路将领的亲兵则留在辕门外。只有各路将领入内。今日是威国公驾临井径驿后第一次公开露面,照例要检阅三军,并接受各路将领晋见。
李福达注意地观察着方阵队伍,井径驿驻军和苗逵地亲卫他已经见识过了,他现在看的就是杨凌领来的三千人地队伍。三千人,皆甲胄鲜明、鞍鞯整齐,三千皆是轻骑,前方一千人。佩刀挂盾。中间一千人。手持白蜡杆儿地缨枪,红缨如血。枪尖雪亮,映着阳光寒光烁烁。
最后一千人,持的是乌沉沉地铁棍,这些人全是身材魁梧的彪形大汉,背后斜背着枪囊,每个人背着八柄短标枪,看来他们不只使用地是重兵器,而且在冲锋时囊中的重型抛掷武器首先就能大量杀伤对方的冲锋士兵,尽管没有身着重甲,不过他们的作用明显和重骑兵有些相似,应该是一旦两军对垒,负责中央突破的。
胯下地战马、马上的战士,往那儿一站,一股凛然的杀气就直冲云宵,尽管那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但是无形地东西并不代表它不存在。
这支从边军中抽调的精锐,又随杨凌南征北战,简直已形同他的私人卫队的士兵,那种气概决不是左右方阵的士兵可以比拟的。他们斜披的明黄战袍、缨盔上雪白的天鹅羽毛,都意味着他们地与众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