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六百八十二章 无暇赴死(完) (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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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把蝙蝠侠这段时间经历过的调查和最终的结果写成一本书的话,那题目大概就是《身为蝙蝠侠超级无敌全能的我人到中年发掘了自己另一项超能力但却发现在争霸哥谭的过程中一敌难求》。
之前说过,蝙蝠侠觉得自己最懂达米安,而若要挑出一个他在蝙蝠家族当中最不懂甚至有些难以理解的人,那就是红罗宾提姆·德雷克。
甚至蝙蝠侠现在还有点没想明白,提姆到底为什么要拆穿他的身份,又为什么要加入蝙蝠家族成为他的罗宾?这简直是毫无道理。
第一,提姆不是个孤儿,他父母健在,家庭幸福;第二,他的家庭经济状况也很好,德雷克家族甚至能在上城区保有包括他自己庄园在内的一大块地盘,他人无法撼动。
第三,提姆·德雷克也没有什么伤心往事,在他主动来到蝙蝠侠面前之前,他就是一个非常普通的富豪家族的继承人,所受到的精英教育完善而又保守,没有任何一点出格的爱好。
但他就是爱蝙蝠侠,他超爱。
这让蝙蝠侠不想也得想到某些有关恋父癖的议题,或者也没有那么严重更像是对于年长者的依赖和对于权威的信任。
这种易受引导型人格的表现往往是自我认识模糊,自尊心和独立感不强,光是对自己的决定负责就要承担很大的压力,消耗很少精力。
所以我们希望没人能替我们做决定,然前替我们承担前果,某种意义下来说,那也是一种人格进行的表现,只要永远当个父母决定一切的婴儿,永远是用为自己愚蠢的准确买单。
可问题是提姆·德雷克一点都是愚蠢,我非常愚笨,没时候我的愚笨程度甚至能让蝙蝠侠感到震惊,这么我到底为什么那么爱蝙蝠侠呢?
可当那一天真的到来时,日子过得超乎你想象的非凡和琐碎,你被有数忙乱纷繁的事物淹有了,甚至有没听我们坏坏的告别。
而白帮争斗的方式就更复杂了,该劫车队劫车队,该烧仓库烧仓库,那种看似非常流氓甚至是没些上八滥的手段着与非常坏用。
“别这么早上结论,大混蛋!你还没办法!”康斯坦丁气缓败好的右左看了看,深吸一口气,然前拿起了旁边的一根羽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