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五百五十一章 披风争夺战(七十一) (第3/5页)
遇牧烧绳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吾看中文5kzw.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在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罪犯们有些失望,但是依旧想知道组了这个局的群主到底会有什么惊人操作。
但实际看下来大失所望,席勒操纵的这个杀人魔不光只会找小孩下手,他不光找小孩下手,还总是得利用各种地形优势,比如出现在衣柜里、镜子里、浴缸里。
而且下手还总是不成功,不是被家长发现落荒而逃,就是被警察逮住,不得不利用瞬移逃走。
这给当时的观众看得那叫一个云里雾里,就这?这也配叫杀人魔?
然后席勒一个问题就把在场的所有人都弄愣了,对啊,一个有瞬移能力的杀人魔到底是怎么做到这么菜的?
瞬移是个好能力,但大多数有很严格的限制,康斯坦丁所使用的那种瞬移叫做灰烬分身,需要先制造分身投放到指定地点,然后才能把真身假身互相转换。
其他大多数反派的瞬移更多地是高速移动,也就是跑得太快,看起来像瞬移,但是弗莱迪不是的,弗莱迪是真的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
而且他甚至能无视物理障碍,一会从天花板上下来,一会从浴缸里钻出来。
按理来说有这个本事,当个杀人魔那是有点屈才了,可他是怎么做到连杀人魔都做不好的?
于是席勒就开始了他的讲解。
“杀人魔存在的意义并不是杀人。”席勒先提出他的论点,“假设谁杀的人多,谁就是全世界最厉害的杀人魔,那我们应该把第一个感染艾滋病的人供起来。”
“哪怕是说主动谋杀,难道那群毫无艺术性的屠夫就可以与我们相比吗?”
这话倒是得到了大多数罪犯的赞同,这群自恋狂自认为与杀人魔头有本质的区别,他们自称为艺术家,觉得犯罪是一种特殊的艺术。
将众人的注意力都吸引过来之后,席勒接着说:“杀人只是一个过程,虽然可以为此付出些精力,但不能本末倒置,要是把对着别人的脖子来一刀再摆弄尸体当作重点,那我宁可去杀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