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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岸借着微弱的光线,看了看地图说:“老大,我看这样。我们现在就向村口的方向前进,其余都在村口外隐蔽待命,只让一个侦察小组进去。那一带地势较为平缓,这些武装分子因为有重型火炮和机动车辆。所以那个位置应该是他们来往进出的要道,人员往来会比较频繁,即便是有警卫,也不会太过警惕。”
“我和酋长去!”疯马拿着水壶扬头灌了一口,擦着嘴低声道,“我们都懂阿拉伯语,不容易被现。如果实在没有现什么,还能冒险抓个人回来问问。”
酋长也点点头,伸手将头巾包裹住脸。他们这次全都穿着没有任何标识的迷彩服,用阿拉伯头巾裹住了头脸。再加上又是一口阿拉伯语,跟那些极端分子几乎没有什么区别。两人全都带上了锋利的匕,和装了消声器的m9手枪。
其实他们都不太喜欢这种美军的制式手枪。因为佣兵们其实普遍很懒,稍微娇气一点的、要动脑子的兵器、装备一向不给好评。
他们还就喜欢傻大笨粗黑的装备,因为佣兵小队的需求就是如此,他们提出的概念是进攻型手枪,在这个概念里,手枪的第一次开火往往是战斗中的最后一次开火,那么一枪制敌是最关键的。而这种m9手枪是靠大弹匣、高射所维系的火力输出水平的。
而佣兵们对9毫米弹更是厌恶,在他们看来,防弹衣也就是能防这种弹了。他们的想法简单来说就是口径越大越正义、套筒越粗越革命。9毫米弹,那简直是娘炮用的玩意,去他娘的……不过这次的武器是美军提供的,他们虽然没得选,但一直没停过抱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