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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尚未分配土地的效用士,在入伍时都可以得到100亩的“荫田权”(刚开始给200亩,现在已经减少了一半),以抵充部分军饷。
而府兵本人,也可以选择领取更多的“荫田权”以抵充授田——就是不要职分地,并以一亩职分换三亩荫田的标准,取得荫田权。
如此安排的好处,是为了将愿意为国征战的河东、陕西等处的豪强地主都纳入府兵体系,而且还可以不必拿出官田充职分。
坏处则是陕西、河东这两处“血税之地”的田赋收入几近于无......即便还有一些商税(不包括盐税),用来维持地方官衙,补贴一下当地的军府和驻军也就花完了。
如果赵楷不东出,不仅剩下五个天策军府的土地没有着落,连朝廷的日常开支都会发生困难。另外,陕西五路军府下辖的府兵户太多,陕西根本没有那么多的土地可以分给他们,所以必须得往外迁移一部分。
所以对赵楷言,根本就没有什么“偏安”,也别想着凭借关河之险要好好“种几年田”......要这么想就是在等死!
至于在陕西发展工商业,进化到资本主义......更是没谱的事情!
宋朝的陕西根本就没有发展工商业的土壤,工商业的基础甚至还不如“穷唐”呢!
唐朝的长安城好歹是丝绸之路的起点!
而到了宋朝,丝绸之路已经改道了,大头走海路,还剩下一点小买卖也得绕开西夏这匹恶狼,大多走北道直接去燕云了。
因此在整合好了陕西和河东的军事力量之后,赵楷就得尽快打出去抢地盘了!
得趁着大家伙的热乎劲儿没过去,才能让他们自带干粮帮着打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