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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食住行肯定是按照路上能享受的最好的来,有的是金银。在城市里能买到的最好的享受毫不客气的买下,虽然比起沈凤书家里那种专人伺候还要差点,但已经足够让三个菜鸟刚开始的时候坐立不安了。
“不用担心。”面对三人的不习惯,沈凤书振振有词:“红尘历练,不就是要什么都感受一番吗?凡间富贵也是历练,自己经历一番,总比看别人享受感触要深。如果连这点小富贵都不敢沾染,那以后遇上了价值连城的法宝灵丹,你们又该如何自处?”
一番话让三人老老实实的接受了这些在他们眼中并不重要或者不应该的享受。
事实上,沈凤书自己也在借机调整自己的心态。他本质上还是那个地球上的科研战士,不是富家少爷,总也需要一个习惯的过程。
不拿起,如何放下?不亲自拿起来仔细看看,如何看破?是不是这个道理?
一路享受着走了半个月,四个人看起来已经有模有样,不再是初出江湖那种稚嫩状态了。至少有人伺候的时候,几个人都不拘谨,可以坦然受之。
变化最大的就是一尘小和尚,青色粗麻僧衣换成了精美的细麻袈裟样式的僧衣,虽然还是一袭青色,但整个人精气神已经完全不同。
本就是俊秀无比的面孔,洗去了寺庙中的烟火色,唇红齿白,衣袂飘飘,却又愈发显得出尘,隔一会念一声大明咒,自带一股庄严宝相,恍如凡间菩萨,等闲凡人看到都会情不自禁的行礼注目。
开始一尘只和沈凤书说话,几天相处下来,也慢慢和丁剑交流,哪怕丁剑一个字一个字的蹦,他也能接受了。最后才是小蛮,平常一尘都不敢抬头看小蛮的,还是大家一起喝茶好几天之后,这才敢看,慢慢过度到敢说话。
总之,比起在兴福寺当中要活泼了很多。本就是该活泼的年龄,硬是和一群枯槁老僧生活在一起,不沉闷才怪。
修行又不是要扼杀天性,越是强行压制自己天性的,到头来反噬的也越是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