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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脸微微一红,“多谢你相告,没有别的事情,我回去了。”
“胡说!赶紧和我去买衣服,你总不能穿这一身去参加诗曲会吧!”
白居易看了看自己的青布棉袍,“这件还是我新买的,细麻布棉芯袍,这么厚实,要一贯钱呢!难道不行吗?”
“我真是服你了,你这件棉袍太肥厚了......哎!你看看王主笔穿的是啥?”
王主笔是负责美饰栏目,各种化妆、衣着什么的,他的笔名叫做婉娘,很多女人读者都以为他是个柔美娇弱的女人,实际上是一个五十余岁的干巴老头。
白居易透着门缝瞥了一眼,王主笔正在慷慨激昂说着什么,挥舞胳膊,感觉他就是在故意展示身上新买的狐皮大衣。
“你不会叫我穿那个吧!像只黄鼠狼一样。”
薛清‘噗嗤!’笑出声来,瘦小的王主笔穿上狐皮大衣,还真像只黄鼠狼。
“你别小瞧人家的狐皮,五十贯钱买的,你不肯穿那样夸张,但至少穿件缎子面的薄绵袍吧!要不,我借一件给你?”
“算了,我就穿这个,明天还不一定有时间去呢!”
薛清见白居易死活不肯换新衣,也只得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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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曲会实际上就是圈子间的小聚会,长安这样的小聚会很多,只不过是由美女施红袖主持,就被好事者无限扩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