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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谭老城区警局。
当天下午,戈登吃过午饭,趴在办公桌上进入梦乡的时候,灵魂忽然激灵灵颤抖一下,像被人泼了一盆冷水,一下子清醒过来。
“偶买噶!”他惊讶发现自己的升高,下方却是他趴在桌上的身体。
“我这是灵魂体,斩蒙戈的时候到啦!”
戈登发现自己的思维比醒着时更清明。
下意识的,他使出从恶魔公爵“骨头”那学得的灵薄狱灵魂漫游之术。
唔,恶魔公爵骨头就是他经常召唤出来帮忙解决驱魔麻烦的恶魔。
因为它全身骨头,戈登悄悄给它取了个“骨头”的名字。
恶魔的真名对恶魔很重要,骨头甚至不怎么乐意搭理他,还多次威胁早晚吃掉他,自然不肯透露自己的真名。
至于为何是骨头而非耶比......耶比更加不乐意搭理他,只安排个小跟班应付差事。
哪怕戈登旁敲侧击,说哈莉希望他学会一些高明的魔法,好帮助“神人”办事,耶比也没亲自露面,依旧安排骨头去当老师。
现在,戈登发现“骨头”老师教的灵魂漫游之术非常高明。
稍微活动下手脚,他便适应了此事的状态。
心念之间,他穿过一层隔膜,像是穿过河面,从河水里来到河面之上。
他从物质界来到灵薄狱。
比风驰电掣更快,他的心灵有多广、多快,他的速度便也多快。
“嗖!”如同瞬移,下一刻他便来到北美西海岸的洛杉矶市。
阴影界的洛杉矶在横着吹的狂风中风化成灰色、黑色的微粒。
眼睛闪烁血色光芒的各类恶魔,在腐朽的废墟中徜徉徘徊。
阴冷堕落的气息让他灵魂表面冻结一层薄冰,内心却像放在地狱火上灼烧,非常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