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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朱佩向范宁说起了她和阿多闲聊之事,“我差不多可以确认,小夫子是在追求阿多,阿多对他也颇有好感,但阿多的心思很难猜透,我估计她自己都不太明白,我觉得夫君说得对,他们之间的关系还需要时间沉淀一下,不能太过于仓促,但又不能过于冷淡,那会使他们错过一段姻缘。”
朱佩的态度还是很中肯,既没有偏向族弟朱齐,也没有忽视丈夫的意见。
范宁想了想道:“那就再等两年,先给他们订亲,两年后再询问两人的意见,当然,准许他们交往,以书信方式,或许相约去游玩都可以。”
订亲不等于定婚,这实际上是婚礼中的阶段不同,订亲还是初始阶段,双方家庭交换了记载生辰八字的婚书,表示同意议婚,订亲就到此为止,双方如果觉得不合适,还可以退回婚书,订亲其实就是一种达成结亲意向,但没有强制性。
而定婚就不同,定婚已经到了男方送了财礼和定礼,如果没有什么特殊原因,那婚事就不能悔了,范宁主要觉得妹妹才刚满十七岁,心态和生理都还不够成熟,需要再给妹妹两年时间考虑。
如果两年后,妹妹依旧下定决心要嫁朱齐,那范宁也就不会阻止。
另一方面,这也是给朱齐的一个考验,他如果真喜欢自己妹妹,那么两年的时间对他来说,应该是可以等待的,如果这段时间,朱齐又移情别的女子,或者他考中进士,被更高的豪门招为女婿,范宁也要给他机会,免得他将来后悔,怪自己妹妹耽误他的前程。
丈夫提出订亲而不是定婚,朱佩也表示同意,两年时间不长不短,正好,而且他们可以通信交流,增加彼此的了解,交流情感,朱佩也觉得这是比较合理合适的方案。
朱佩又笑道:“夫君,还有件事呢,三阿公问问你,有没有时间指点一下朱齐的学业,距离科举还有两个月,如果好好努力一把,还是有希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