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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还不够。
近年来随着集体农庄制度的推进,集体农庄逐渐在实际上取代了村、乡二级制度,对所辖下的农村户口实行了管理。
因为和集体农庄的职责高度重合,并且事实上集体农庄就是乡农会领导村农会搞起来的,所以原先村、乡两级复兴会组织在集体农庄的框架下逐渐实现了事实上的合并。
洪武九年底,苏咏霖批准复兴会中央会议上提出的逐步将村农会与乡农会合并,以集体农庄管理委员会的名义实现对集体农庄的管理。
不单单是农业生产方面,还涵盖了行政层面的管辖,集体农庄从一个生产单位逐渐向全面化的行政单位转移,成为事实上的一级行政机构,向上对接县府。
在此基础之上,原先属于各个村落的识字班、蒙学校也实现了合并,成为依附于集体农庄的农庄子弟小学校。
合并之后,各集体农庄的师资力量和教育资源得以集中,大大增强了教学效果。
而随之而来的就是集体农庄集合全部力量一起供养大家的脱产读书人,教育支出单独核算、拨付。
比起单个村落单个家庭独力供养一个脱产读书人的情况来看,也在事实上大大降低了普及教育的难度。
与此差不多的情况就是各大国营手工工场所附带的工场子弟小学校,也是专门负责给工场工人子弟提供教学资源,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帮助他们养育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