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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制度规划宣布的差不多了,苏咏霖又谈了一些边边角角的事情。
最后,则是爵位和勋位的安排。
在这方面,苏咏霖给新朝定下了一条规矩。
凡爵非社稷军功不得封,封号非特旨不得予。
文官治理一方,管理民众,兴修水利,所以社稷军功主要就是武将获得,文官很难获得,而这一规定相当于变相拒绝大部分文官进入爵位体系。
这一安排掀起了内定的行政系统文官们心中的波澜。
宋朝因为文人政治的特点,所以文官做到一定品级立下一定的功劳都会授予爵位,很多著名文人身上都有爵位傍身,走出去很是拉风。
金承宋制,对封爵这一块也放得比较松,也有很多拥有爵位的文官,几乎成为了这一时期的政治特色。
而苏咏霖却把这一规矩给改了。
他规定非社稷军功不得封爵。
“汉朝曾有规定,非刘姓不得称王,非军功不得封侯,在我看来,这并非毫无意义,将士上阵杀敌,用命去拼搏,实在是值得敬佩的一件事情,所以我决定定下这样一条规矩。”
苏咏霖是这样解释的,但是怎么听怎么牵强。
这还不算,苏咏霖还继承了宋朝封爵制度的某些优点。
比如将爵位的尊荣性质大大降低,把贵族的味道大大减弱了。
宋朝封爵虽然很多,而且公爵侯爵满地跑,看似封爵很容易,但实际上官员因为爵位而得到的利益也比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