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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口可乐跟百事可乐相比较,他更喜欢可口可乐,口味中带有一种厚重感,就好像泥石流一般,从高处俯冲下来,冲击着体内每一处感官。喝可乐的时候,就好像这种液体在对身体进行一场轰炸、进攻,气势磅礴,就好像卸掉了所有的负担,放肆发泄了一把。
呵出一口气,觉得畅快淋漓。
苹果味醒目跟橘子味芬达,都各有千秋,好像一个是美得带有攻击性的貂蝉,一个是带有魅惑魔力的妲己,两方斗艳,各有媚态,平分秋色,让人难以选择。
周末站在他身边,有点无奈地看了半天,拿了一瓶可口可乐,随后对他说:“这瓶我的,你自己选一瓶。”
在苹果跟橘子中间,展开了一场无声的战争。
这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在他将手伸向苹果味醒目后,终于结束。
好像一切都没有开始,就这样无声无息地结束了。
他喜欢吃黄瓜味的薯片,这是每次去超市,都一定会选择的东西,算是他后宫佳丽中的宠儿,常年被翻牌子,躺在货架上,带着一种有恃无恐的淡然。
之后,要选择的就出现了难题,咸口跟甜口需要合理安排,再有就是干果类、果脯类需要挑选能够搭配得当的口味。
就在他纠结的时候,周末提着篮子走了过来,把他看得比较久的零食统统装进了篮子,随后问:“还有什么想吃的吗?”
周末一直都知道杜敬之有这个毛病,就是选择困难症。
杜敬之从小零花钱就少,这使得他必须用有限的零花钱,选择自己最想吃的口味,不然就会吃了不太想吃的,还想吃自己最想吃的那款。
选择困难症的起因就是——穷。
周末这种大款跟他就很不一样了,就是想吃什么,就都买了,回去之后挨个吃。
当年,杜敬之还没有超市的收银台高的时候,盯着台子上的棒棒糖,好半天选择不出来究竟买哪个口味的好,盯到后来,都快上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