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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公使馆在你们回来之前就已经把国府应得的一千万美金交付,但你们的五百万美金却是要求你们自己去英国公使馆交接。听查尔斯爵士说,好像要你们归还什么东西。对了,你们是不是察觉英国人要对你们不利,这才自己抢了一架飞机回来的?”
周文一听可是真有些生气了。
他生气的不是英国人故意刁难的做派,而是校长做事太不地道。
这等于说是周文和校长合作做生意,出力出钱承担风险的都是周文,校长就只是站站台而已。那时候可没说两人要分开结账,都是一体的。
等到生意做完了,校长却是先把自己应得的账款收了,周文的钱却是让他自己去跟买家交涉,这是什么道理?有这么做人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