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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贾伊,”鲍斯亲热地唤着舒拉克的名字,“你们准备怎么废除种姓制度这个捆住了印度民族手脚的落后体制?”
种姓制度有多糟糕,外国人是很难理解的。一般的外国人只知道什么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和达特利等五大种姓。
实际上印度种姓制度远不止这些,五大种姓只是简单的归类,真正支配印度人(印度教信徒)生活的是所谓的“亚种姓”。而“亚种姓”都是和职业挂钩的,也就是说,种姓制度最大的作用是职业世袭,然后才是社会等级的固定。
或者说,社会等级固定的基础是就职业世袭。种姓不仅固化了阶级,甚至还固化了职业。它将印度人划分成了一个个“职业集群”,每个集群都有一个亚种姓,世世代代从事同一种或者是类似的职业。
比如鲍斯的种姓对应的就“宫廷抄书匠”之类的职业(文书之类的),而他爸爸就当了著名的大律师——在印度人看来律师和抄书匠差得也不太远,都和文书有关,所以老鲍斯可以从事律师的工作。如果鲍斯的种姓对应的是掏大粪(达特利的亚种姓有干这个的),那他就完了,他爹也当不上能赚大钱的律师,他也没机会去上剑桥,一辈子和臭哄哄的大粪打交道吧
所以不彻底废除种姓,印度人只能消极地对待人生和命运,投胎决定一切,个人奋斗几乎不可能。这样的民族,哪怕数量多到几亿,也不可能有光明的未来。
所以种姓必须废除但是废除种姓并不容易,因为这是一种刻入印度人骨髓的文化和传统,不是用几分法律文件就可以废除的。
“我们布尔什维克党已经想到办法了”舒拉克非常自信地告诉鲍斯,“种姓制度将很快被铲除,彻底铲除”
“哦?你们打算怎么办?”
“我们将向苏联学习,在印度人民共和国实行成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