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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人啊,皮肤一好,看上去就漂亮。
有些女人,其实五官和脸颊轮廓都不错,但因为肤色不好,所以看上去就毫不起眼。
必须得狠狠拾掇一番,才能焕发光彩。
而颜颖臻不需要。
她始终都是光芒万丈的。
她不需要优雅,不需要小鸟依人,不需要温柔,不需要把自己打扮得可爱或性感。
她站在那里,那种自信、智珠在握、不管面对多少困难都百折不回的精气神,就是一道美不胜收的风景。
在杜采歌心目中,如果光看颜值和身材的评级,是:许清雅=杜媃琦>段晓晨>颜颖臻。
但如果把气质、气场也算上,她们几个站在一起,颜颖臻绝不会比任何人逊色半分。
想到这,杜采歌在心中轻叹。
他知道,自己只要努力去争取,颜颖臻是一定愿意和他在一起的。
这样一个女人,足够漂亮,聪明,敏锐,而且还有钞能力。
是多少人梦寐以求、却求之不得的女神!
可是自己却没有好好珍惜她。
说起来,还真是有点“天予不取”的味道。
杜采歌审视自己的内心,其实已经很清楚。
他并非不喜欢颜颖臻。
有时候和颜颖臻相处也挺有意思。
但大多数时候,他在颜颖臻面前会束手束脚,灵感全无。
这样一个会把一切都安排得妥妥帖帖的女人,如果自己能安心吃软饭,倒也惬意——可惜自己不是。
他是有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