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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下来,因为他的手很是冰凉,当时我只是单纯的知道他没有恶意,而现在看来貌似当时哥也想要一个亲人了。
第二天他就带着我去取行李了,至于姑姑和妈妈那边,不得不说我就是个包袱,更受重视的是我的弟弟,至少他还能偶尔跟在妈妈的身边。
那天离开之前,我看到了他递给了姑姑一些钱,具体不知道多少,不过看着姑姑那由震惊到脸红最后又羞愧的收下的时候,我真的感觉很痛快。
不过很快他就教给了我一个道理:拿钱去让自己痛快是一个很奢侈的事情!我们两个人几乎吃了半个月的白饭,而配菜仅仅是泡菜,因为给出的是我们的伙食费。
不过哪怕这样我也不后悔,因为他同样告诉我,很多时候,尊严更加重要。
于是一个6岁的小丫头和一个20出头的青年就生活在了一起,当时还是99年,我还没有上学,而他也不出去工作,只是偶尔看着电视消沉着。
虽然那段时间他不太开心,不过对于我来说却是最幸福的一段时光,因为我们每天24个小时都在一起:早上他会踢着洗手间的门让我快一点;我们会一起计算着饭钱,而后用省下的钱去吃炸酱面;在晚上停电的时候他还会教我跳舞还有rap……
那时的我,第一次感受到了家的温暖,虽然不是我的父母,不过是他也足够了,我们就是家人了。
时间就这么在我优无虑中过了小半年,当某一天我回来时发现他一个躲在被子里,而电视里放着金钟国宣布turbo解散的消息,那一天是我搂着他,就像是无数次夜里我痛哭的时候他搂着我一样。
第二天他很早就起来,给我做好了早饭后,他穿着一套不知道藏在哪里的西装走了出来,他蹲在我的面前按着我的鼻子:“智恩啊,千万不要离开我哦,我去努力赚钱,让你天天吃牛肉!”
虽然我很想说哪怕天天酱油泡饭我也不会走的,不过他没给我说话的机会,当天下午他就拿回了我的入学信息,不过我发现家里一起存的钱又少了不少。
我一直麻痹自己不要那么想,但是现在的我想说当时很可能他是用钱从我自己的亲妈妈手里要来了我的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