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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负着手,仰起脸看着房顶,怅然说:“这几年的努力,都白费了。我现在对恢复自由,已经不抱什么希望。是该培养一个代理人的时候了,张胜这个人和我很投缘,他的个性很像年轻时候的我,希望......他不会让我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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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胜始终不知道自己在鬼门关上走了一圈的事,只是第二天听说方指导员生了病,向单位请了半个月的病假,说是回家养病去了。方刚走了,那位女警官就没有关系可以来看他了,张胜的牢狱生涯因此少了一桩盼头。
不过令他兴奋的是,那天审讯时说的那番话,果然引起了上面的重视,那位卢秘书接连两次单独把他提出去对话,询问他的意图,告知上面的底限,两个回合的交锋,果如文先生所料,上面想体面地下台,他必须得做出让步。
最后,张胜和卢秘书达成了一项秘密协议:对张胜的指控,保留抽逃出资罪,这样首先就把那家财务公司刨除在外,不会牵连到那家公司了。同时,这一切发生在公司正式成立之前,而直至公司成立后很久,张胜都不是公司第一控股人,因此做为公司董事长他虽有责任,但并非主谋和主要责任人,可以从轻处理。
而张胜则相应地予以回报,由原第一股东徐海生把持、经营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将收归国有,变卖厂房以偿付银行贷款和罚款,做为次要责任人,张胜控股的总公司汇金公司也要收归国有,这个总公司只是一个空壳,除了几幢办公楼,其他并没有什么。
变卖大楼的钱等于是将宝元公司在汇金公司10%的股份变现,由来代替宝元公司偿付部分集资群众的集资欠款。
这个,是暗箱操作,不对外公开的,所以偿付对象,那些集资群众的身份可想而知,当然是有权阶级中的特权份子,普通集资者是没有这种优偿待遇的。
张胜的子公司冷库厂、屠宰厂和水产批发市场因为是自负盈亏、自主核算的法人企业,所以这三家企业得以保留。至于汇金公司在宝元公司的三百万元投资,要按照正常法定程序走。由于汇金和宝元双方是合作者,所以要排在其他个人欠款、企业欠款、银行欠款的序列之后清偿赔付,如此算来,这笔钱注定是肉包子打狗,永远不会回头了。
同时,张胜还给卢秘书提了一条建议:对宝元公司,不要搞破产清算,那样在宝元公司有债务的人固然多多少少能够分得一点残茶剩饭,但是这么庞大的一家企业一旦倒闭,众多失业者的善后问题照样会成为政府部门的一个大包袱,一个处理不好,会引起新的社会矛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