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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敏立刻开始组建队伍。这几天她已经初步建立了警务机关,充实了人员。但是这些措施基本上还是着眼于“维持治安”,要达到“治理”的目的还差得很远。
她知道元老院对警务和基层治理的理念是师从于前三十年,其中有很多又是从旧日本警务系统里传承下来的,因而警务工作有浓厚的“警察行政化”的倾向。也就是说,警务机关不仅是执法单位,还承担着基层行政治理的工作。
要满足这个需求。就得尽快充实基层力量。警察一时半会充实不了,就得把旧的保甲体系利用起来。
她传来孟功常,叫他立刻派人传话召集全城及各门关厢保长会议。
广州的旧基层保甲系统,基本上是按照王守仁、海瑞提出的方法:按照十户一甲。数甲一保的制度建立起来的。在府县衙门的架阁库内都存有“牌甲册”――居民不论身份高低,性别,只要是年满十五岁,又是本户常住人口,都要在牌甲册上登记。其数据准确程度远高于黄册。已经类似近代的户籍制度。
但是牌甲册并不完善。一是只登记年满十五岁的男女,二是对人口的变动掌握不够。虽然也有流动人口登记的规定,问题是明代没有派出所,登记与否全看甲长是否尽心。所以这登记材料只能作为参考。
广州全城的甲长有好几千人,慕敏自然不能全叫来开会――即使只召集保长,也有好几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