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藩属国就得有藩属国的义务,不能只拿好处不尽义务,这种虚热闹洪兴皇帝可不喜欢,他喜欢实实在在的好处。
另外,薄来厚往的事情,洪兴皇帝也不会干——藩臣在下,皇帝在上。打个比方,藩臣就是佃户,皇帝就是地主。佃户给地主交租子,而地主则逢年过节给佃户家发点赏,联络一下感情......可是地主发出去的赏怎么可能比佃户上贡的租子还多?这样干,地主怎么当得下去?
所以在《内外诸藩法度》当中,朱慈烺严格禁止了“薄来厚往”,同时也禁止“不贡”、“不敬”和“不臣”这三种行为。
所谓不贡,就是不按时纳贡——纳贡必须年年纳贡,不能想着就纳,忘记就算。如果因为某些特殊情况,实在没办法按时纳贡,也必须在事后补贡并且赔罪。
而不敬,则是指脚踏几条船,同时向几家称臣或是关起门当皇帝——前者并不绝对不允许,而是必须求得大明皇帝的恩准。而后者是不允许的,不过大明不一定会讨伐,而是会解除君臣关系,将之踢出大明藩属的队伍。
从今往后,就不能给大明当狗了!
而不臣,则是指藩属国不向大明商人开放,不给予优惠待遇,不能拒绝大明在藩属国土的上设馆的要求。因为藩属国不是独立国家,没有完整的主权,所以大明的商人对藩属国而言不是“外国人”,而是“上国人”,不能拒之门外,不能施之酷刑,不能肆意夺其财产。
另外,大明身为宗主国,是有权在藩属国设“馆”驻官或驻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