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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不是嫌河北贫瘠,若绕路又恐被官兵追上得不偿失,便直奔山东而去”李岩蹙眉道。
常宇揉着下巴一脸疑惑:“蚂蚁腿也是肉,还挑挑拣拣,这年头哪里都差不多山东又能好哪去,过沧州南下就是德州,德州亦在沧州西南,难道直下济南?可济南府都被鞑子深耕两次了,又有啥捞头的,况且以其轻装快马也没法攻济南城,还不是在周边掠劫村镇,他又何必舍近求远,莫不还真是怕咱们追的近?”
“或许,不是咱们想这么简单了”李岩吃力的起身半靠车窗便,瞧了一眼车外:“蚂蚁腿既然看不上,便是盯上肥肉了”。
肥肉?常宇和李慕仙两人一怔。
天津卫南五十里外一条无名大河南畔驻扎一支三千明军骑兵,正是常宇派出追击清军的先锋兵马。
这三千骑兵由屠元,姬际可,郝摇旗三员大将统领,可谓是其麾下最强战将组合了。
常宇给屠元三人的命令很简单:刷存在感。
简而言之,就是让清军知道后边明军再追,而且走哪跟哪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