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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是学生住宿费收益。
汇荣公司明确要求,市一中每人每学期住宿费标准为80元,人数3000人,一共收取三年,后14年里,则依据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人数为4000人。每期不能少于3000名学生入住,后14年里,每年不能少于4000名学生入住。江川市一中将入住学生的当期住宿费收齐,并在每期开学后五天之内,向汇荣公司交付当期收益。
如果住宿标准和公寓入住率发生变化,按照损失部分学校补足、盈利部分学校与汇华公司分享的原则处理。但是,这个原则明显是市一中吃了大亏的。
如果宿舍住宿标准达不到每人每学期80元,人数达不到3000名(前三年)或4000名(后十四年),江川市一中要全额补足赔偿给汇荣公司。
如果标准超过每人每学期80元,人数超过上述数额
,盈余的部分,江川市一中与汇荣公司按8:2分成,汇荣公司占8成!江川一中却只占2成。
这些年里,江川市一中大肆扩招建校费的学生。这就是核心原因。
即便这些缴纳建校费进市一中的学生成绩不行,纯纯的拖油瓶,完全提升不了学校的升学率,但是至少还有填人头的作用。
比如王小凯,他就是交了高昂建校费,来市一中给王道忠的这个合同填人头的,回头临了高三毕业,先不说能不能考上大学,高中毕业证都还没拿到,就被王道忠一脚踹出了这所学校。
第二部分的收益,来自食堂和小卖部。
市一中和汇荣公司签订合约,新老校区的食堂和小卖部均由汇荣公司经营,年限17年!这也就是学校食堂为什么越搞越差,进而引发家长极度不满吵到媒体那里去的原因。
然而,学校对此也无能为力,因为汇荣公司是要挣钱的,也因为合同已经签了,合同里面有一条令人发指的割地条款:在合同期内,如果因法律法规,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导致合同终止,则江川市一中应当按照当时收费标准、经营收益市场的行情,全额补足汇荣公司的可得利益!并在30日内向汇荣公司支付完毕。
这是什么意思?
不讲其他的点,单单这个食堂,如果学校对汇荣公司经营食堂的卫生质量不满,要取消汇荣公司经营食堂的资格,就必须得全额赔钱给汇荣公司!没有哪个正常的甲方爸爸会给乙方儿子这样的合同条款,更不要说是事关学生饮食健康的学校食堂!
看到这里,张云起已经觉得能代表市一中签下这个合同的王道忠,已经够生孩子没***了。材料里面也特地提到,王道忠怕老师们提意见,已经连续3年多不开教代会。
然而,这似乎还远远不够。
汇荣公司要吃的不仅仅是宿舍食堂后续的经营收益,在教学楼、实验楼以及综合办公楼等工程建设上,表现的更加血腥贪婪。